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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门惨案"引发继承风波 继承分配方式费思量
2010-8-4 17:56:59  作者:  阅读数:  网友评论:

"灭门惨案"引发继承风波 继承分配方式费思量

来源:东方网 作者:侯荣康 选稿:王呈恺

  东方网通讯员侯荣康8月3日报道:去年3月,上海市桂平路发生一起灭门惨案,毛脚女婿因无法兑现购房承诺,竟将女友及其父母一家三口残忍杀害。案发后,凶手虽已伏法,但被害人身后的继承余波一直未平。今年1月和6月,被害人的父母林老先生和沈老太两度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继承诉讼,要求对女儿、女婿名下的存款按照法定继承的分配方式继承。
  
  东方网记者了解到,由于继承发生时,被害女婿的母亲尚在,而提起诉讼时,被害女婿的母亲也已去世,姻亲一家唯有女婿之兄吴先生健在。因此,这位吴先生也就成了吴家的唯一继承人和被告了。庭审中被告吴先生辩称,自己的母亲曾长期与弟弟、弟媳共同生活,后来母亲进了养老院,母亲的钱款均由弟弟、弟媳保管,故弟弟、弟媳的存款中包含了母亲的钱款。现弟弟、弟媳不幸遇害,在分割遗产存款时,理应先析出属于母亲的那部分钱款。
  
  经法庭查明,本案中涉案的三名被害人是在三个不同的时间段和地点遇害的,被害人生前均未有遗嘱。法院认为,由于被告之弟先于原告之女死亡,其遗产应由原告之女及被告之母先予继承,再分别由两原告及被告继承,故两原告及被告可分别继承两被害人存款的3/4及1/4。被告称在涉案的存款中有其母亲的钱款,因被告对该主张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故法院难以采信。据此判决原告之女名下的存款余额及利息均归两原告所有;吴先生之弟名下的存款余额及利息均归被告所有;被告给付两原告继承分割款37468元。

 

本文出处:http://sh.eastday.com/qtmt/20100803/u1a7827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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